⒈ 拋棄;廢置。
⒉ 特指士人不遇于時(shí)或婦女被丈夫遺棄。
⒊ 人死的婉詞。
⒈ 拋棄;廢置。
引《戰(zhàn)國策·秦策五》:“子曰:‘少棄捐在外,嘗無師傅所教學(xué),不習(xí)於誦。’”
《淮南子·覽冥訓(xùn)》:“棄捐 五帝 之恩刑,推厥 三王 之法籍。”
唐 胡適 《行路難》詩之一:“黃金如斗不敢惜,片言如山莫棄捐。”
章炳麟 《駁康有為論革命書》:“所謂圣明之主者,亦非遠(yuǎn)于人情者也,果能敝屣其黃屋,而棄捐所有以利漢人邪?”
⒉ 特指士人不遇于時(shí)或婦女被丈夫遺棄。
引漢 劉向 《<戰(zhàn)國策>序》:“當(dāng)此之時(shí)……重約結(jié)誓,以守其國,故 孟子、孫卿 儒術(shù)之士,棄捐於世;而游説權(quán)謀之徒,見貴於俗。”
唐 張籍 《離婦》詩:“十載來夫家,閨門無瑕疵……念君終棄捐,誰能強(qiáng)在茲。”
唐 吳筠 《覽古》詩之七:“魯侯 祈政術(shù), 尼父 從棄捐。 漢 主思英才, 賈生 被排遷。”
宋 陳師道 《賀許州梁資政書》:“某向以不虞之名,誤被非常之舉,間緣罪戾,自取棄捐。”
明 何景明 《東門賦》:“念我與君,少小結(jié)髮,何言中路,棄捐決別。”
《警世通言·杜十娘怒沉百寶箱》:“妾櫝中有玉,恨郎眼內(nèi)無珠,命之不辰,風(fēng)塵困瘁,再得脫離,又遭棄捐。”
清 吳偉業(yè) 《贈(zèng)陸生》詩:“京華浪跡非長計(jì),賣藥求名總游戲。習(xí)俗誰容我棄捐,才名苦受人招致。”
⒊ 人死的婉詞。
引《史記·扁鵲倉公列傳》:“有先生則活,無先生則棄捐填溝壑,長終而不得反。”
唐 李翱 《右仆射楊公墓志》:“公生六年,太保棄捐;未及成童, 虢國 又終。”
明 宋濂 《故封承事郎給事中王府君墓版文》:“予生髮未燥,先公棄捐,一念及茲,肝膽為之拆裂。”
清 趙翼 《哭劉瀛坡總?cè)帧吩姡骸叭绱讼嘀虠壘瑁眚T箕尾竟登仙。”
⒈ 棄置不用。
引《淮南子·覽冥》:「棄捐五帝之恩刑,推蹶三王之法籍。」
唐·高適〈行路難〉二首之一:「黃金如斗不敢惜,片言如山莫棄捐。」
近棄置
⒉ 文士不得于時(shí),或婦女為丈夫所棄。
引漢·劉向〈戰(zhàn)國策書錄〉:「孟子孫卿儒學(xué)之士,棄捐于世,而游說權(quán)謀之徒,見貴于俗。」
《文選·班倢妤·怨歌行》:「棄捐篋笥中,恩情中道絕。」
⒊ 人死的代辭。
引《史記·卷一〇五·扁鵲倉公傳》:「有先生則活,無先生則棄捐填溝壑,長終而不得反。」